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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茂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7-21

上半年,茂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上半年,茂县民政局以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主线,围绕城乡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社会救助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2017年上半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82286人,累计发放资金2261.17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10155人,累计保障资金170.43万元。经测算,现缺口资金为2375.96万元。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有力推进。全县纳入农村五保供养484人,分散供养补助标准为月人均300元,集中供养生活能自理人员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062元,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人员月人均生活补助达到1542元,2017年上半年,累计发放生活补助90.96万元

三是临时困难救助工作逐步完善。2017年上半年,共救助因灾、因病等造成的特殊困难户70户20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万元。

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站的职能,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截止目前,共解决求助人员累计29人次,累计救助资金2484元。(茂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晓成                           【编辑人】李  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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