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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民政暨老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4-01

在全州民政暨老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耀龙

(2016年3月25日)


同志们: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州民政暨老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州委十届七次全会、州政府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5年和“十二五”时期民政老龄工作,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目标要求,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刚才,4个县作了各具特色的典型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相互借鉴。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2015年全州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5年,全州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决策部署,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强化政策创制,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应对,救灾减灾成效显著。2015年,全州因各类自然灾害受灾22.2万人次,因灾死亡7人,倒损农房2189户,农作物受灾1.94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1亿元。灾害发生后,我们迅速行动,深入灾区动员和组织群众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受灾群众3490人,及时下拨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731万元,发放帐篷483顶,棉被2615床,衣裤342件套及其他生活物资若干,按照“五有”要求,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认真做好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演练,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培训灾害信息员500名。

二是提高标准,民生保障落到实处。自2015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和1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和190元。纳入城市低保2.49万户、4.98万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2999.9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215.3元;纳入农村低保6.57万户、14.13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8112.1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01元。全面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1.6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052.56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救助比例达68%。农村五保供养9001人(其中:分散供养5341人,集中供养3660人),分散供养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集中供养率达41%。筹集临时救助资金464.32万元,为3314人(次)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

三是拓展内涵,双拥创建再获佳绩。完善优抚工作政务公开,实现抚恤补助打卡直发,下拨优抚补助资金1970.8万元、医疗补助资金104.08万元。换(补)伤残人民警察证42人、新评残3人。认真组织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烈士纪念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走访慰问烈士遗属151人,发放慰问金8.46万元。完成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创建,马尔康、汶川、红原、九寨沟等4县(市)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县”,金川、黑水等7县获“四川省双拥先进县”表彰。接收退役士兵239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460.2万元。接受军队退休干部8人,下拨军休经费2203万元,组织部分军休干部赴西昌参加军休干部疗养活动。慰问抚恤国民党抗战老兵2人。

四是统筹推进,社会专项事务开创新局面。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550张,新增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2个,为2943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理县城关社区成功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完成47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州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75%和50%。及时发放124名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130元和366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78元保障金。积极开展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救助工作,实现救助服务网络“四级联动”。婚姻登记点实现联网登记,发放结婚证7306对、离婚证547对。接收慈善捐赠资金277.9万元。配合销售福利彩票6535.9万元。加快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督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扎实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等活动,红原县瓦切镇日干村和茂县凤仪镇雪花井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对586个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检率达99%。慎重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马尔康县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同意并已授牌授印,打破了我州无建制市的历史。小金县达维乡等7个乡的撤乡设镇获省政府批准。圆满完成“都汶线”等5条市州间和“汶理线”等6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有序推进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五是夯实基础,老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惠老政策,为全州12285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64.24万元。积极开展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乡创建,茂县、红原县被省政府评为省敬老模范县。加大村老年活动中心(室)和老协建设,共建老年活动中心(室)195个、老年协会230个。成立了阿坝州驻成都和都江堰老干部大学,全州老年大学增至22所,召开了老年大学工作现场会议。利用节假日和“敬老月”活动,走访慰问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人1858人,发放慰问金25.23万元。

2015年,全州民政系统凝心聚力,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在相关工作中又打造了一些突出亮点,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发展内涵,也扩大了社会影响。一是集中供养机构管理再上新台阶。召开了草地四县片区敬老院规范管理推进会,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和服务标准,实现供养机构卫生“三室”十六无,确保消防、食品、人员安全,并通过完善设施、优化环境、健全制度,大力提高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再有新提升。完成了马尔康、茂县、汶川、黑水等4县(市)33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全州现有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82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加之已建成的州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全州形成了以州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为中心,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网点为基础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救灾物资投送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三是队伍自身建设再现新面貌。开展了历时6个月的阿坝州首届“十佳乡镇民政助理员”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民主投票等程序,评选出廖小玲等10名阿坝州“十佳乡镇民政助理员”,于12月11日在马尔康市进行隆重表彰,进一步激发了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强化干部培训,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2次培训班,培训县级干部13人,其他干部51人。

此外,大家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党风廉政、计划财务、人事教育、法制建设、民政宣传、基层组织、慈善事业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在全省21个市州中,州局被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单位(一等奖)”,对此,我们要倍加珍惜,坚定信心,再接再厉。

二、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州民政工作的基本评估

刚刚过去的五年,全州民政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围绕中心,紧扣“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一主线,重点抓好民生保障,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十二五”时期,是民政法规政策建设突飞猛进的五年。五年来,我们相继制定出台了《阿坝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阿坝州敬老院管理实施办法》、《阿坝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阿坝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阿坝州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州社会救助政策支撑点,使全州社会救助工作得以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等,社会救助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救灾应急指挥体系,从制度层面不断提升应急救助能力。部分县制发了《关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全县统筹办法》等规定和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优抚政策。此外,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社会慈善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规政策,紧紧围绕民生难点热点,提出明确目标、具体措施,都为民政服务对象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十二五”时期,是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显著增强的五年。五年来,我们有效应对了“4.20”芦山地震、“7.10”汶川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积极争取和安排救灾资金10589万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我们坚持实施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养育、优待抚恤等各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民政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70元和190元,较2010年分别提高185元和7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58元和37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01亿元。累计实施医疗救助66.3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58亿元。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3600元和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和3120元,新增敬老院2所床位368张,集中供养率提高6个百分点。我们建立和完善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全州上万名高龄老人从中受益。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水平不断提高,抚恤定补和义务兵优待金兑现率达100%。

“十二五”时期,是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民政事业整体提升作为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发挥好政策、项目、资金的调控作用,显著提升了阿坝民政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对全州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35个公办养老机构中创建三星级敬老院1所、二星级敬老院5所。完成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平台建设,实现省州县乡四级灾情信息网络指挥体系互联互通,完善救灾物质储备体系,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14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82个。创建汶川县阳光社区等12个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完成茂县、阿坝、若尔盖、壤塘、红原、小金等县539座零散烈士墓、1个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迁建工作。投入社区建设补助资金500余万元用于改善社区服务设备设施。争取资金800万元用于马尔康、红原、松潘、金川4县殡仪馆建设。建立福彩销售网点86个。

“十二五”时期,是民政综合能力跨越提升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民政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强力推进,通过三年努力,陆续招录乡镇专职民政助理员174名,招录后全州乡镇专职民政助理员达247名,乡镇覆盖率达96%,切实解决了我州乡镇民政工作无专职人员办事的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制度,依托州行政管理学院,举办了3期新招录乡镇民政助理员专题培训班,并积极与四川省民干校和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组织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进行轮训,全系统的现代民政意识和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开通了“12349”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该平台成立了阿坝州居家养老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网络。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全州13个县均设立了慈善分会。民政工作信息化加快建设,对州局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业绩展示,塑造了阿坝民政良好形象。

五年的成就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省民政厅的鼎立支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更得益于全州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和苦干实干。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兜底保障任务还很艰巨。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仍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社会救助对象庞大,地方投入少,救助标准偏低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管理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现有的民政福利服务设施管理理念还不够先进,管理模式较为单一,手段方式相对落后,设施功能布局还不完善,专业化程度还比较低,服务水平总体还不高,使得民政公共设施提供的服务与对象的现实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策落实还不完全到位。中央和省州有些政策在基层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应有的效应。有的地方政策执行不严格、不严谨,管理不规范、不细致,造成少数困难群体救助还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基层民政能力仍显薄弱。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县级民政部门存在编制不足、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个别干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基层能力建设与职能拓展、任务加重的形势还不相匹配。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关于“十三五”时期全州民政工作总体要求和今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夺取全面小康胜利、实现我们党提出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战决胜的五年。州委站在战略全局高度,对全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明确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为我们提供了行动纲领。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和适应新常态新形势新要求,始终保持专注的发展定力。对此,按照省州要求,结合阿坝民政工作实际,在新的发展阶段,全州民政工作总体目标是:确保四川三州第一,部分工作全省一流。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州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工作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社会发展新趋势,着力提高民生兜底保障水平,着力加快推进相关治理创新,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民政工作新跨越,为确保我州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各族群众早日过上“三好两富”幸福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减灾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灾害救助科学管理、应急反应、精准施救能力。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着力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加快红原机场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建设,规范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管理,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加强灾情管理,抓好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继续争创2-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和重病、重残人员以及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低保家庭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制度实施分类施救。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按其补差要求做到应补尽补,月补助水平不低于260元和150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深入抓好“救急难”工作。继续全面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扎实做好低保兜底脱贫各项工作。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广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强化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提高床位使用率和集中供养水平,积极引导敬老院开展院办经济。加快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项目建设,相关7县要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加快推进,确保完成。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着力解决人情保、关系保、指标保、错漏保以及低保申请审批不规范等问题,这项工作省、州已多次专题部署安排,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全面实行金融机构打卡直发。加快普及应用全省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软件,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完成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信息收录。指导各县认真组织清明节群众性祭扫,开展好烈士纪念日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在乡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烈军属活动。贯彻落实四川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抓好第十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和社会化拥军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完成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另外,去年有4县(市)未按规定100%落实义务兵优待金。这项工作要在4月30日前足额一次性全部到位。

(四)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要指导做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章选优配强村(居)委会干部队伍。深入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实施的督促检查,发挥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完善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要积极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方面,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切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依法履行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职责,继续开展好“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州救助管理站要成功创建“国家三级救助站”,州儿童福利院要创建四川民族地区一流福利院。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切实规范殡葬管理,深化殡葬行风建设。认真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关爱相关工作。加强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管理和救助服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大力支持慈善组织和个人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推动各县(市)慈善分会建立慈善项目储备库。完善福利彩票销售网络体系,探索创新拓宽销售渠道。在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方面,要全力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根据普查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普查进度,按时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牵头并配合完成6条市州间界线和5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阿坝、壤塘两县要配合省州圆满完成川青两省的边界联检工作。

(五)老龄工作。今年,在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对加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育、就业、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此事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十三五”期间要抓好部署、落实。对此,按照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安排,今年我州的为老服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积极开展全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乡镇、村居(社区)和全国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努力提高全州乡镇、村老年协会覆盖面。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老年维权组织建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和“敬老月”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充分发挥老年大学(校)作用,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为老年人老有所为搭建平台,为健康老龄化服务。州、县老龄办要用心用情做好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人关爱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为推进全州老龄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我认为,要全面履行好上述五项工作职责,就要充分发挥好以下六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要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民政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方方面面都需要改革,不改革就要停滞、就要掉队。对此,我们要以“坐不住”的使命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抓改革、抓创新,努力打造阿坝民政工作的转型升级版。要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现代民政治理体系,加快提升现代民政治理能力,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全面转型。要根据群众的新希望和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下气力解决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的各种关切,引领各项民政工作实现发展、突破。今年,省民政厅将相继确定一批不同类型的试点、示范单位,我们要积极争取纳入试点、干出实效。

二要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结合州情、县情,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合理确定“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通盘考虑、统筹协调,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心推出和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和重要政策。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老龄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加强与上位规划和横向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各项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配合做好与民政老龄相关的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等规划的落实工作。

三要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今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均对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作了重大工作部署,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全面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我们要按照省厅的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为之。要规范办事。熟悉掌握民政部、省民政厅制定的各项民政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认真抓好标准落实。要建立完善。根据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地方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以标准化促进全州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要抓好管理。进一步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树牢标准化管理理念,坚持标准化管理尺度,始终按照标准化谋划、推进、检验和评估工作,促进民政工作内升质量、外增形象。

四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州第十届七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全覆盖的新形势,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对民政业务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预防和查处力度,切实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动聚焦民政部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民政各项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施行。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弛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的关切和群众的期待,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心中的“满意民政”。

五要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水平。干部队伍是事业发展的关键,打造一流的业绩,首先需要建设一流的队伍。古人云: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我们工作的一流就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众的关心爱护上,体现在民政服务对象的所求所盼事项的解决上。对此,只有一支政治强、素质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民政干部队伍才能够完成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的赞誉,才能兜底解忧。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代训、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更有效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

六要狠下功夫抓落实。说一千道一万,落实是关键。现在任务已经分解,目标已经明确,我们必须要全力以赴在“落实”上做文章下工夫,上下协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和“担担子、钉钉子”的精神,以非常的魄力、非常的举措、非常的力度,把各项工作任务一条一条加以推进,一项一项督促落实,一件一件干出成效,绝不能断档、绝不能打折扣、绝不能不作为慢作为,确保全州民政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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