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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12-03

在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耀龙

(2015年11月23日)

同志们: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我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切实把州委州政府和州纪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我州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刚才,洪涛同志对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组长王秀琴同志传达了省民政厅召开的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请各位认真领会,引以为戒,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严明纪律,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忧患意识和坚强的意志,坚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了我们党重塑政治生态的历史新时期。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委王东明书记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必须保持清醒、警钟长鸣,坚定不移与之进行斗争”,而且强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把它贯穿于改革开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过程。年初在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黄明全厅长强调:“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要求各级民政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自律、秉公用权”。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作明书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坚定政治立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

2015年,全州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民政系统干部作风持续转变,民政部门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州民政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就象刚才通报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一样,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危险不容忽视,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民政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所在,全州民政系统肩负着“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任,自身纪律严不严、作风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要在五个重点工作上下足功夫。

一要加大纪律建设力度。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依纪依规管理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每次讲话都强调了纪律问题,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了深刻论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要从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增强干部职工法纪观念,对法纪要心存敬畏,对一切诱惑腐蚀保持高度警惕,才能做到不越界、不越轨。要将接受纪律规矩约束作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一种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慎独慎微慎初,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真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硬杠子”、“高压线”。

二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工作作风是一个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和精神境界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八条意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七项专项治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持续坚决有力纠治“四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要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继续抓好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服务程序,坚持公开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行风促作风,以作风促工作。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确保党令政令畅通。要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民政资金使用等的决策,以及民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审计,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民政资金挤占挪用。重点检查民生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各类民生基建项目的建设资金、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要加大源头防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意见全力完成州委、州政府要求民政部门牵头和协办的各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诫勉谈话、问责等制度。要继续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针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容易在基层出问题的情况,着力推进民政事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推动反腐倡廉全覆盖。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五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县民政局党组要敢抓敢管,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切实维护组织权威和纪律尊严。各县民政局纪检组长要树立查处案件也是保护爱护干部的理念,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教育干部增强对法纪的敬畏之心,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防微杜渐。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违反纪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严肃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也要着力解决人情保、关系保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用铁的纪律凝聚起民政为民的正能量。另外,还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的县,要积极请示汇报,力争配备到位。

三、查找问题,强化整改,切实解决民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复杂形势和突出问题。从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主要存在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不透明,申请手续不规范、申请资料不齐全以及窗口服务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各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惠民资金的政策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医疗救助、老龄津贴等民政惠民资金的管理,使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将应发资金转入代理金融机构代发帐户,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全州民政部门对发放对象、金额进行公开,实行“一卡通”使社会救助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不能有任何理由再推迟实施这个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全州民政系统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我州是地震、泥石流、雪灾等灾情频发的地区,民政部门首先要建立健全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救灾储备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和回收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规程,进一步增加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台账。全面做好救灾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凭证手续。规范处理好救灾物资档案,装书成册。各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物资仓库的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家底心中有数,确保灾害发生时救灾物资拿得出、跟得上。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推进“亲切服务”。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平时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带着感情做事,以办件人方便为重,以办件人期盼为念,真心诚意为相对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认真接待每件咨询,认真受理每件材料,快速处理每件办件,将“亲切服务”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官僚衙门作风。

四是努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民政窗口人员要注重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注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培训,通过不断学习,熟练准确掌握服务内容,做到回答咨询“一口清”,经手办件“一次清”,为社会、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五是依法依规依程序指导村级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对我县村居委会换届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培训和指导,充分吸取南充贿选案教训,严格法律程序,坚决防止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程序不合法、过程不严谨甚至是拉票贿选的行为,确保村级换届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全州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州民政系统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出了腐败问题的,要在完整链条上倒查追责,实行“一案双查”,既处理直接当事人,又逐级问责所在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二)敢于担当,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问题苗头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各县要再次认真组织学习《全省民政系统十八大以来违纪违规案件情况通报》,从这些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更加重视自身建设。要深入推进“三转”,协助党组加强组织协调,围绕主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县民政部门、卧龙事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责任制的落实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干部实绩、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目标抓分解、按任务抓考核、按责任抓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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